政府背后黑手迫害政协委员,辽宁省沈阳市杨友明诚信公益形象遭受重创

发表时间:2024/04/09 13:13:12  浏览次数:2093  
辽宁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针对耕地遭到非法开发和破坏现象,沈阳市政协委员杨友明在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提出了一个利国利民的“三农”提案,该提案在东方卫视播出后于2013年被采纳。然而,该提案牵涉到了非法占用土地的沈阳市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法人郑凤艳的利益,以及涉及新民市胡台镇黑社会犯罪组织长期非法采砂的利益,其中该组织由李卫涛组织和领导。当时的新民市市长、书记高航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郑凤艳和李卫涛的犯罪行为提供庇护,他们共同策划对提案的政协委员杨友明的陷害和迫害,形成政治“谋杀”的局面。
  
  相关人员
  
  杨友明先生是新民市胡台镇大昂帮牛村居民,是一名民营企业主,同时担任政协沈阳市委员及新民市委员。他还被任命为辽宁省政府爱心大使、宋庆龄基金会环球慈善人物,并获得辽宁省中小企业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感动辽宁爱心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杨先生还担任辽宁省公益事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阳市政府扶残助残先进个人,以及沈阳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新民市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他也是新民市捐资助残爱心大使,辽宁省政府社会评议主任委员以及中国企业家突出贡献奖获得者。此外,他还担任着辽宁省公益事业常务理事、沈阳市十大慈善人物、东北好人、感动辽宁公益人物等不同职务。杨先生的杰出事迹多次在中央和省市电视台、报纸和杂志上报道和宣传,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被告人高航,当时担任新民市市长,现正接受纪委审查和监察委调查;
  
  被告:沈阳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郑凤艳,因多项刑事罪名而被通缉,目前已逃往韩国。
  
  被告人:胡台镇新民市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及其成员,以李卫涛为首。尽管在扫黑除恶行动中,他们仍未受到打击。
  
  被告人:土地局局长高鄂。土地局监察大队大队长蔡胜举高鄂和他爱人(已经被抓)。
  
  事件背景
  
  自2007年以来,高航与郑凤艳密谋勾结,借口发展当地经济,破坏了耕地并从中获利,郑凤艳非法获取耕地用于开发。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开发房地产需要大量沙石,郑凤艳与新民市胡台镇的黑社会组织勾结,违法破坏耕地,损毁田地并采取沙。
  
  根据以上情况,政协委员杨友明在2011年至2013年间提出了有利于国家“三农”的议案,并得到采纳。该提案的要点是:指出新民市胡台镇存在违法建房和非法采砂占用耕地的问题;分析了土地流失的原因;提出了对策和建议。这是一个涉及“三农”的重要议题,符合国家和民众利益。但是此提案触及了沈阳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人郑凤艳,以及涉及毁田挖沙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其中以李卫涛为首。他们联合高新民市长、书记高航,对提案的政协委员杨友明进行了政治“打击”,最终以无端指责陷害其罪名。这导致了一个被国家和社会广泛认可的公益人士的政治形象彻底被破坏。受到损害的不仅仅是政治人物杨友明,还包括沈阳市的党委和政府。因此,党和政府应以受害者的身份对抗这一情况,这是一场反对现政权的“颜色革命”,与反对反革命的斗争。
  
  对杨友明的迫害经历和真相
  
  因为政协委员杨友明的提案对不法商人郑凤艳和垄断胡台镇沙石行业的李卫涛造成了影响,他们与黑社会犯罪组织合谋,贿赂当时的新民市长和书记高航,采取各种手段打压政协委员杨友明。
  
  一、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郑凤艳对杨友明进行了迫害。
  
  1、郑凤艳与高航共谋对待杨友明:郑凤艳出资50万元,贿赂姜山制造虚假证据,然后勾结新民市大民屯法庭蒋华南法官,由沈阳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起诉杨友明的名义,高航直接要求蒋华南操作内幕,伪造证据,篡改事实,编造虚假诉讼案件,骗取杨友明650万元。高航、郑凤艳、蒋华南等依靠合法手段,实施政治阴谋对政协委员杨友明的提案,实质上是政治谋杀。
  
  2、郑凤艳和高航串通一气,与公安机关某些人员、新民市土地管理部门和法院合谋,捏造事实,以“无中生有”的罪名迫害杨友明的“三农”提案,最终以“越界采矿”的借口判处杨友明一年零九个月的刑期。被害者杨友明强烈要求沈阳市监察委员会和检察院启动监督程序,对相关公职人员展开调查。(详细控告资料)
  
  二、伊斯兰教徒信仰受凌辱:政协委员杨友明因“无端指控”被判刑后,遭受更加残酷的虐待。他们明知杨友明是一名忠诚的穆斯林信徒,却故意侮辱他对伊斯兰民族信仰的忠诚。杨友明强烈要求全国的伊斯兰教界参与调查,严惩破坏民族团结的恶行。
  
  三、由李卫涛率领的黑社会犯罪团伙是一个家族化犯罪集团,长期支配了新民市胡台镇的非法采砂业务,是典型的村霸:犯下了无数案件,涉嫌杀人案。
  
  1、李卫涛对杨友明实施迫害的证据已经找到。(更多细节请参阅报案材料)
  
  2、杨友明的建议涉及到了李卫涛毁田挖沙的利益,因此李卫涛安排了6辆车在公路上围堵、恐吓杨友明。
  
  3、在杨友明的住所中布置了炸药和雷管,以威胁并恐吓他继续提出提案。
  
  4、李卫涛指使人员刁难杨友明在看守所期间,强迫杨友明食用猪肉包子。当杨友明表示自己是回族,不能食用猪肉时,对方却继续强迫他。这是对伊斯兰教义的侮辱,对政协委员杨友明进行了宗教羞辱。
  
  5、李卫涛家族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详情请参考其他资料)
  
  6、由李卫涛领导的黑社会犯罪团伙的成立及其支配行业:
  
  7、李卫涛带头的犯罪团伙所涉案件详情请参见报案材料。
  
  四、高航和郑凤艳勾结,在与新民土地部门和法院合作中,设法采用名义狡诈的手段,旨在报复杨友明的提案。以非法手段拆除我合法建筑数千平方米,导致数千万元的损失。仅仅因为我身为政协委员,根据职责提出提案,却遭遇高航、郑凤艳、李卫涛等的迫害,这种行为看不顺眼。【具体细节请参阅我报案信】
  
  杨友明政协委员遭受迫害的后果。
  
  政协委员杨友明因为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提出有利的"三农"议案,触动了沈阳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法人郑凤艳和黑社会犯罪组织的“利益”。结果遭受了这样的迫害。杨友明为公益一生的政治生涯被终结。他的毕生奋斗的数千万财产被全部侵占。
  
  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国家的政权,遭到高航、郑凤艳、李卫涛等人的攻击,对政协委员的提案进行“谋杀”和迫害,是公然威胁国家政权。杨友明是被党和国家认可的积极人物,却受到了镇压,参与迫害的竟然是利用公权力进行的,毫无疑问是企图颠覆国家政权。
  
  杨友明信仰伊斯兰教,一直关心社会事务,捐款公益事业数千万。他为党为国为农民尽心尽力,何过之有?向上帝与大地求证。现请求全球所有穆斯林的支持。
  
  杨友明因对政协提案被冤屈和迫害,遭受虚构罪名判刑,这件事是典型的,体现了自宋朝以来的“无端”罪名。杨友明强烈要求监察委员会启动监察机制。辽宁高院和沈阳中院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查明事实真相,必须确保“东北好人”不会受冤屈。社会应该亲近善良,远离邪恶。
  
  要求:恢复声誉,根据法律“清查黑恶势力”,查清真相。
  
                                   被告:杨有明
  
                                   联系电话:13998245611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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