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之地---浙江省衢州市政府肆意拆除,群众无处申诉

发表时间:2024/04/10 09:17:20  浏览次数:1469  
       我叫张建新,是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黄家街道张家村村民。2003年3月12日,我在我们村得到黄家乡政府的同意批准后,承包了张家村冬瓜山约30亩空白荒地,承包期限为30年。与此同时,我还与张家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中明确了我有权建造用于生产、生活和管理的房屋。到了2003年8月26日,我已新建了一些建筑,总面积为974.76平方米,其中包括306.66平方米的生产生活管理用房。我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了一个养殖场,养殖了孔雀和七彩山鸡,山羊,石蛙等,还种植培育了成片10米高的香樟树。此外,我还办理了一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其经营利用的营业执照。
  
  我经营的生意非常成功,涉及提供从孵化到养殖的一站式服务,主要养殖种类包括孔雀和七彩山鸡等珍稀动物。这是一家实行种植与养殖相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的生态农场。为了在循环生态农业领域从事珍稀禽类、特种苗木的生产和经营,我认真地申请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林木种子生产许可、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许可、卫生许可以及绿化苗木和花卉经营许可等众多相关证件,这显示了我对自己事业的全力投入和用心。实际上,辛勤工作总会得到回报,这不仅让我赢得了2004年浙江省优质农产品奖项和紫微山商标,还带来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的农场还被评为衢州市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之一。
  
  然而,在2014年,我的宁静生活受到了冲击。由于需要进行46省道巨化支线的建设,本地政府宣布了一项土地征用计划,并同时公布了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在衢州市柯城畅通农场上的承包土地,大约7亩左右,被张家村划入了征地红线范围。2014年9月26日,衢州市政府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部门、黄家街道办事处、张家村村委、以及衢州市中瑞华评估公司的代表一起来到我的农场。我们五方共同对农场内被征用地块中的1486棵香樟树等进行了规格和数量的详细统计。
  
  他们多次来我农场核实情况,一共进行了三轮确认。第二次是2015年7月I6日政府等五方对46省道巨化支线张家村张建新养殖场拆迁复核一榄表,在第三轮中,评估公司更换为衢州市中宇评估公司,这家公司缺乏对苗木和野生动物进行评估的资质。此次还有衢州市华夏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一同前来。对前面第一次(2014.09.26)和第二次(2015.07.16)标的物再次复核确认并公证,尽管进行了多次的确认并公证,但我还是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更糟的是,在2017年12月18日,政府在未支付补偿且未与张建新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我的生态农场。
  
  衢州市柯城区畅通农场内的特定区域经过政府工作人员和相关方面三次的详细调查与确认后,虽然对于征收对象的界定十分明确且已进行多次核实与公证,畅通农场却迟迟未收到任何征收补偿金,连补偿协议也未曾签订。因此,我被迫将衢州市政府及柯城区黄家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政府机构及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至法庭。
  
  从可获得的信息来看,街道办是负责执行该项目的具体工作的。该工程的实施在政府层面上曾经激发了《绕城南线公路工程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段黄家片区征迁工作责任书》的发布,该责任书明确了需征收地块上的地表附着物也应包括在征收范围内,并应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我个人觉得,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非常明确,政府的违法行为导致了数百万的巨额损失,并且要求赔偿。然而,尽管事实明明白白,证据确凿,从2014年到现在,柯城畅通农场却始终未收到任何征收补偿。1486棵香樟树和30亩的野生动物繁殖孵化生产线,都在政府的强制拆迁中被彻底破坏,灰飞烟灭消失殆尽。
  
  原本占地974平方米的建筑已经被夷为平地,消失不见,而道路则已经建成并开放通行。我认为,市政府在补偿问题上推诿责任,先是将责任推给了集聚区,随后又推给了市国土自然资源局等,现在推给了黄家街道办,因此我别无选择无,只能起诉市政府。自2015年起,我因房屋拆迁管理问题将市政府告上法庭,见2015浙衢行初字第22号,案由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但政府居然干预法院工作,导致案件多次改变案由而无疾而终。两年后,市政府通过村委会名义腾退,于2017年12月18日非法进行了强制拆迁!我于2018年1月30日提交了补偿请求,但未能成功,遂于3月30日再次起诉,5月22日由市中级法院进行审理,而后在2018年9月28日,市中级法院作出了不公的裁决(枉法载判,由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区一一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行政级别属于副市级,一审法院属于市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无权审理)并将案件移交给柯城区法院以及市中级法院审理。
  
  自2019年起,我因资规局、街道办和市政府非法拆迁而未履行赔偿责任将其告上法庭。浙江省高级法院在2020年的浙行终1864号裁决中驳回我的上诉。随后,我向最高法院的第三巡回法庭申请复审,并请求将案件交回省高级法院审理。省高级法院对此案至少审理了5次,但在我看来,这些都是违法的判决或裁定。与此同时,负责本案的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祝伟荣在2022年6月9日被解除职务。尽管我的赔偿请求已被检察院登记,但直到现在我仍未收到任何结果或信息。
  
  在2020年8月27日的听证会上,尽管我委托了具有北京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追诉进行评估,并且出具了评估报告,但政府对此并不予以承认。查阅资料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先例,被征收人所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所作出的评估报告,是可以作为赔偿或国家补偿的法律依据的。然而,这一案件被提交给省高级人民法院后,省高院并没有予以承认,反而支持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浙08行初64号的不公裁决。自那以后,我持续进行诉讼并在维权的道路上不懈努力。
  
  对如下问题产生质疑:
  
  一、①2014年9月26日,政府和其他四方对张家村划定的红线内的1486棵香樟树进行了清点和复核,并进行了签字确认。②2015年7月16日,政府等五方重新检查了46省道张家村张建新养殖场的拆迁复核一榄表,并对结果签字确认。③2017年12月15日,政府及其他四方对之前的补偿标的物①和②进行了再次复核,确认签字并进行了公证。④2017年12月18日,政府既没有进行补偿也签订补偿协议,但市政府还是强行拆除了建筑物,毁灭了1486棵香樟树,火烧三天三夜。给国家,企业,个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践踏了土地征收先安置补偿后搬迁的国家制度!这一行为严重违法。张家村委会并没有申请强拆的权利。根据法律程序,征收必须伴随补偿,未经补偿,村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要么地随房走,要么房随地走。
  
  二、2017年12月18日,衢州市政府操纵相关部门的违法强拆!践踏了法律!性质恶烈,后果严重!案件编号2017浙0802民初864号与2017浙08民终1014号,成为了显著的冤案。这起案件是由市政府指派的黄家街道办的司法代理人夏世毅,基于捏造的土地纠纷,恶意提起的虚假诉讼。整个诉讼过程充满了违法操作,判决结果荒谬,执行过程令人难以置信。案件内容涉及张家村起诉解除一份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要求腾退土地并强制拆除农场内的所有建筑,以及销毁1486棵香樟树,这些树被浇上柴油并燃烧了三天三夜。为逃避法律追责,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现已更名为智造新城,而制造冤案的柯城区法院的花园法庭也更名智造法庭,难道当事人做错了事更改个名字就可以逃避责任了吗?
  
  三、此举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土地征收流程,即先进行安置补偿后再搬迁的政策。司法机关强调了“破窗理论”的严重性,警告模仿行为的社会风险极大。最高法律机构也指出,采用假性补偿措施是不可接受的。具体案例中,在2017年的一个案件(浙0802民初864号)中,张家村的前会计张东海即便在监外执行期间,仍对村里的财务有绝对控制权,并持续进行财务造假。他虚构了一个总额为128.2082万元的假项目,名为46省道巨化支线(现更名为江洲大道)的绿化提升工程。浙江汇盛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毛宏华,只退还了104万元给张家村委会,作为对该农场的所谓补偿。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极大,容易被他人模仿,必须依法加以整改。
  
  四、政府与利益集团等部门违法违规,擅自修改规划,于2015年10月16日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了2015年国土资函718号,然后通过非法手段,①要求限期拆除,②同时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由于①和②没有得成,③发起虚假诉讼,利用司法掮客夏世毅代理村委会腾退,实施违法强拆!黑恶势力张遂昌、张东海、张石荣等非法剥夺受害人李巧花的土地保险!并违法解除受害人的土地征用合同,申请非法强拆!这颠覆了国家先安置补偿后搬迁的制度!衢州市柯城畅通农场被政府非法强拆,农场的补偿标的物虽然已经明确公证过!但也已经被毁灭,给国家,企业,个人造成了巨大损失!
  
  我在微博和其他社交平台上的遭遇激发了广泛的共鸣,我呼吁高层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此事。我敦促衢州市政府依法承担补偿义务,确保人民生活的安全,维护公民合法的权利。这是对法律尊严和国家相关制度的保护,也是推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一部分。
  
  强制拆迁的做法没有区别于抢劫行为!管理当局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纵观整个事件,受害人全部合法,合规,证照齐全,守法经营,利国利民,反观当地政府的一小撮领导干部,擅自更改规划,于2015年10月16日采用欺下瞒上的手段骗取征地批文(欺君之罪),2015国土资函718号,违反了国家节省建设道路的设计要求,节省造价要避开企业,住宅,成片10米高的大树,而受市政府的委托的黄家街道办顾拥司法掮客夏世毅制造无中生有的恶意的虚假诉讼,代替土地征收,颠覆了土地征收先安置补偿后搬迁的国家制度!案号2017浙0802民初864号和2017浙08民终1014号,立案违法,程序违法,判决荒唐,执行离谱,政府官员一小撮同志不但自己知法犯法,而且干预别人也做违法犯法的事,在干预司法过程,已经严重违背了民众的期望,扰乱了经济秩序,混淆是非、合法资产受到侵犯,政府能未履行其保护职责,反而带头幕后操纵对民众施加压力,侵占财产,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这种行为已经破坏了国家征收制度!司法部明确表态:破窗效应”,对社会构成了巨大的危害,也可能导致其他人仿效这种不良行为。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我一个清白!纠正冤案,消除社会动荡的隐患。正是某些官员的滥用公权力欺压百姓,打着维稳的旗号,若不及时止损,随着权力的膨胀,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能让守法的善良的百姓蒙冤!让百姓看不到希望,让百姓民生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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